当张碧晨工作室在7月25日声明中写下“好好和这首作品告个别”时,这场持续三天的版权战争已演变为一场关于音乐行业生存法则的公开讨论。从“旺仔小乔”的网红言论到汪苏泷的“版权回收”,从张碧晨的“唯一原唱”主张到粉丝的舆论混战,《年轮》事件揭示出流量时代下,音乐创作与商业利益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网红效应:一句话引发的行业地震
“旺仔小乔”的争议言论并非偶然。作为拥有2200万粉丝的翻唱博主,其账号在事件前四天掉粉60万,直接经济损失超百万元。这种“自杀式”言论背后,是短视频平台对原创内容的挤压——据《2025中国音乐人生存报告》,76%的翻唱博主未获得词曲授权,而平台流量推荐机制更倾向于“争议性内容”。
“旺仔小乔”的案例暴露出网红经济的脆弱性:当创作权与表演权被简化为“谁先发声谁有理”,法律边界便被流量逻辑彻底解构。中国音著协本月发布的《短视频翻唱标注指南》明确要求“商业翻唱需获双授权”,但执行层面仍依赖自律,导致“旺仔小乔”式争议屡禁不止。
资本博弈:张碧晨的“永久演唱权”与汪苏泷的“版权盔甲”
张碧晨工作室强调的“永久演唱权”,源自其2015年与制作方签署的授权合同。然而,法律专家指出,若合同未明确“独占性”条款,汪苏泷作为著作权人仍可行使“收回权”。这种“合同漏洞”在音乐行业普遍存在——据天眼查数据,2024年音乐版权纠纷中,63%的案件涉及“授权范围模糊”。
汪苏泷方的“版权回收”则被解读为对行业乱象的反击。其工作室声明中提及的“超范围使用”“未标明原作者”等问题,直指短视频平台对音乐版权的系统性侵权。大象音乐CEO李思睿透露:“近三年,《年轮》在短视频平台的二次创作超10万次,但仅3%获得完整授权。”
粉丝经济:从“音乐CP”到“敌对阵营”
张碧晨与汪苏泷曾是华语乐坛公认的“黄金搭档”:2018年《蒙面唱将猜猜猜》中,两人合唱的《年轮》被网友誉为“神仙和声”;2024年薛凯琪演唱会上,张碧晨公开感谢汪苏泷“未收取词曲版权费”。然而,这场持续十年的合作,最终因粉丝经济的撕裂走向终结。
事件中,双方粉丝的对抗呈现“组织化”特征:汪苏泷粉丝整理出“张碧晨方十大争议言论”,包括2019年其团队误标《凉凉》为“原创”;张碧晨粉丝则翻出汪苏泷2014年采访中“除张碧晨外都是翻唱”的表述,指责其“背刺合作伙伴”。这种“饭圈式”攻击,让音乐合作沦为粉丝身份认同的战场。
行业未来:从“争原唱”到“建标准”
《年轮》事件的终极启示,在于行业亟需建立版权规范新秩序。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安提出三点建议:
- 制作环节透明化:要求OST项目方在签约时明确“原唱定义”“版本数量”等条款,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
- 平台责任强化:音乐平台需建立“原唱认证委员会”,对争议作品进行独立审核,而非依赖版权方单方面声明。
- 粉丝经济引导:艺人团队应避免利用粉丝情绪营销,如张碧晨清空合作内容的行为,虽能短期止损,却损害了行业合作生态。